1个多月前,本市召开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其中备受关注的第一级用水量标准及实施时间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大连装饰公司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在公开听证、广泛征求并合理采纳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在本市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及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的金普新区、旅顺口区等区域)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决定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由原方案月平均13立方米,扩大到月平均15立方米。
提高第一级用水量听证意见受采纳
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5月10日,在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发表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经认真梳理,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归结为五个方面,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合理用水需求,决定采纳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将第一级用水量调整为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即将原方案第一级用水量由月平均13立方米调整为月平均15立方米),销售价格仍为每立方米2.30元。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降低漏失率
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后,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水准,保障供水的连续性和安全性,深挖企业内部潜力,在企业各个生产环节降低能耗、降低运营成本、降低漏失率,提高生产效率。
对具备“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用户将严格执行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加强抄表计费考核,严厉打击盗水,切实把价格杠杆对水资源节约的促进作用落到实处。
同时,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收费将结合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完善对外服务热线系统,完善“一站式”客户服务中心体系,快速抢修等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各类用水诉求和市民反映集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社会节约用水意识,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安全的供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