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部署,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决定,从11月2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目前,大连市部分在售楼盘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此次检查,根据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由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名单,价格主管部门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信息库,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信息库,信息库包含经营者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随机抽取50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大连装修网获悉,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中,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密切配合,灵活运用“提醒告诫,随机抽查,严肃处理”等监管手段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在检查过程中,价格主管部门要寓服务于价格监管中,积极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企业价格自律,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确保此次检查工作有明显收效。
重点查处的8种商品房销售行为:
●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未按规定“一套一标”;
●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采取多种形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