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连装饰公司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获悉,为规范我市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秩序和经营行为,保障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管理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出售、出租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从现在起我市居住小区内,可售地下停车位将可以办理产权证。
什么样的小区地下车位是可售的?
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作为可售停车位的,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作为小区内公共停车场和规划为大型公建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的,以出让方式供地,不收取土地出让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售、出租和改变使用用途。
怎么区分停车位是否可售?
看备案证。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通知》规定,在建和已建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采取出售、出租(超过1年期合同)方式经营的,应向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停管办)提供相关土地手续。
可售停车位,停管办给予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小区内公共停车场,停管办在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予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
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按照公共停车场使用的,停管办给予办理小区公共停车场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年。
可售停车位的产权多少年?
跟着住宅主体走。《通知》规定,地下停车场的出让起始时间与主体住宅项目保持一致,出让年期为公建配建40年,住宅配建70年。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通知》明确,2016年6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怎么办?
《通知》要求,应在2017年6月30日整改完毕,到期拒不整改的,停管办负责将其违规、违约信息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信用大连”网站公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国土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不知道这些知识有没有对您起到帮助的作用呢?如果有也请您记得持续关注我们大连装修公司在后期为您更新的相关内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