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人”上门自称可把住宅变公建
大连装修网小编解到“能人”小林听说刘阿姨家动迁,并在主干道安置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主动找上门来。小林称可以帮助刘阿姨将安置的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将来一定能够赚钱。但要办成此事,刘阿姨得“出点血”,因为将住宅办成公建需要打点,钱少了肯定办不成。
由于小林是个无业游民,刘阿姨心里没底,迟迟未答应。小林说,“就算你借给我的,我用我的房证作抵押,如果办不成,全额退款。 ”
刘阿姨见小林说得真切,心里有了底,便同意小林帮助她把动迁的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以便将来多赚点钱。
为防止发生意外,刘阿姨在与小林的谈话过程中偷偷地录了音。
抵押的房证地址竟然是一所学校
小林先后从刘阿姨处拿走了30万元,并为刘阿姨写下借条,刘阿姨认为小林办事“靠谱”,但令刘阿姨始料不及的是,自己安置的房子并没有办成“公建”,此时小林却人间蒸发,联系不上了。
刘阿姨拿出小林抵押给她的房证,发现房证登记的地址根本没有小林所说的房子,而是一所学校,意识到上当了,刘阿姨连忙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小林给刘阿姨用来抵押的所谓房证是假的,小林以帮助刘阿姨办理动迁的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也是虚假的,把骗来的30万元全部挥霍一空。
由于小林涉嫌诈骗,且数额巨大,公安机关将小林列为“网逃”,不久便将其抓获归案。
小林到案后辩解,他根本没有能力将刘阿姨的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由于他为刘阿姨打了“借条”,这30万元就是民事纠纷,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
“能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半
去年11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刘阿姨3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判决小林有期徒刑七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还专门为刘阿姨出了一份判决书,判决小林在10日内返还骗取刘阿姨的30万元。
大连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小林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小林给刘阿姨写的“借条”,视为欠刘阿姨30万元,小林提供的房证是假的,且在假称为刘阿姨办理动迁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过程中虚构事实,被刘阿姨录音,该录音中有小林的声音为证,上述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认定小林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刘阿姨人民币30万元的事实成立。
近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律师说法
千万别相信身边的“能人”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担任刘阿姨的代理人,他说,在以往的诈骗案件中,尽管法院对诈骗分子判处刑罚,但对受害人的损失很难处理,本次针对小林诈骗刘阿姨的案件,法院出了专门判决,判决小林返还诈骗刘阿姨的30万元,刘阿姨可持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刘阿姨也不必持小林为她打的借条到法院另行提出民事诉讼,有力地保护了作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大连装修网小编提示市民,像刘阿姨这类老年人,千万不要轻信身边的所谓“能人”,如果需要将自己的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应当依法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根本不需要“请客送礼”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