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装修网了解,昨日《28万用户可通过联合收费渠道缴纳采暖费》及微信《大观新闻》的相关内容引起大量读者的关注,针对读者关注的供热缴费问题,调查员访问了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
未分户用户办理暂停供热截止时间?
根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已分户用户办理暂停供热截止时间?
根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10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今年缴费截至哪天?
根据《关于降低主城区供暖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采暖费缴费期限自每年5月15日至11月4日止。
如果逾期未缴费怎么办?
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未分户的房屋逾期未缴费供热单位可以收取违约金,已分户的房屋逾期未办理停供手续,至交费截止日也未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供热至11月15日。如用户仍未交费应停止供热,期间所产生采暖费由用户承担。
到哪里缴费?
目前,大连市部分供热单位委托银行、联合收费处收缴采暖费,用户可咨询所在供热单位,查询是否可以上述地点缴费。临近供热期缴费人数增多,为避免排队拥挤费时等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可提前缴费或采取网上缴费、支付宝交费等便捷途径。
找不到自己所在供热单位怎么办?
用户可以查询近几年缴纳采暖费发票,找不到发票的可以向所在小区物业咨询,同时可向所在辖区供热办咨询。(来源: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