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装修公司了解,昨日,调查员从市供热办获悉,根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 9 月 30
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已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应于 10 月 25 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
未分户用户办理暂停供热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 9 月 30
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已分户用户办理暂停供热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 10 月 25
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今年缴费截止时间到哪天?
根据《关于降低主城区供暖价格的通知》(大发改办字【2015】638 号)文件规定,采暖费缴费期限自每年 5 月 15 日至 11 月 4
日止。
如果逾期未缴费怎么办?
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未分户的房屋逾期未缴费供热单位可以收取违约金,已分户的房屋逾期未办理停供手续,至交费截止日也未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供热至
11 月 15 日。如用户仍未交费应停止供热,期间所产生采暖费由用户承担。
到哪里缴费呢?
目前,大连市部分供热单位委托银行、联合收费处收缴采暖费,用户可咨询所在供热单位,查询是否可以上述地点缴费。温馨提醒朋友们,临近供热期缴费人数增多,为避免缴费人员多、排队拥挤等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可提前缴费或采取网上缴费等便捷途径。
找不到自己所在供热单位怎么办?
用户可以查询近几年缴纳采暖费发票查询,找不到发票的可以向所在小区物业咨询,同时可向所在辖区供热办咨询。
咨询政策、投诉向哪里反应?
大连市供热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用户遇供热问题可首先向所在供热单位寻求解决,如供热单位不予解决可向辖区供热办反应,联系电话分别是:中山区
:62885357,西岗区 :83658365,沙河口区 :96685-0,甘井子区 :86108038,高新区 :3975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