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最近开始对业主停放在院内的私家车收费,但出示的停车收费许可范围却只是地下车库的,另外无法给出交费收据,涉嫌收费违规,引起众业主的不满。“昨日,市民马先生反映。
马先生家住泉水N3小区,昨日一早该小区的众多车主因对收取停车费出现异议,与收费人员发生争执,双方僵持不下。马先生告诉相关人士,泉水N3小区范围大,住户多,车辆也多。自小区入住以来,居民的私家车均免费停在小区内过夜,上个月开始,物业开始在小区内画线规划停车位,开始收取停车费,每夜5元,但业主对此产生异议。
“物业在门口设置停车杆,岗亭上贴了一张停车场备案,但业主们发现备案上标明的停车场类型为配建,车位数量为319个。这个备案许可的是小区地下车库的收费许可,而不包括地面车位的收费许可,因此物业以此作为收费标准属于超范围收费,打擦边球。”马先生另外还指出,物业无法为车主提供有效的收据,昨日一早他向管理员索要收据,管理员因无法提供而最终放行,从这一点马先生认定物业目前不具备收费资格。
就车主反映的情况,相关人士昨日联系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该小区业主的投诉,于前日派出工作人员到小区实地调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收费的情况。但涉及到物业需要提供小区原始规划图纸等程序,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不日将公布结果。至于业主指出的物业贴出的停车场备案为地下车库的备案,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已备案的车场包括地下和地上两部分,因此业主理解的地上停车收费属于超范围,并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