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网传文章误读不动产登记
房产证将下岗?真相都在这里!
大连装修公司获悉,近日,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引发关注和讨论,随后衍生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等内容。相关人士采访了解到,这些资讯大多是对政策的误读,市民不必为此困扰,更不必专程跑去为房子“换新证”。
辟谣1 房产证将作废?
官方回应:旧证、新证并行,不买房卖房没必要换证
网传文章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大连正式启动不动产权登记后,是不是市民所持有的产权证都要换成新的?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赵洪滨说,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目前并行有效,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市民应该等到需要进行不动产权变更或买卖时再逐步更换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完全不必专程“为换证而换证”。
辟谣2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官方回应:房产证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步
网传文章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其实不重要,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文章据此分析认为,“不动产登记证”效力高于“房产登记簿”,如果房主在房产证上“有名字”而在不动产登记上没有名字,“这套房子就不属于你”。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说,这种说法很可能是根据《物权法》条款衍生的误读。《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是对已经确定的产权归属再次审核确定,只是优化了办证程序。理论上若首次进行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是谁,不动产登记时就登记谁。前述工作人员介绍,关于“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情况,在大连很难出现。因为大连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就是来源于全市统一的数据库。也就是说,在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打印的信息是直接取自房屋登记备案资料库的。所以,无论是之前的房地产证,还是交易后办理的不动产证,基础信息根本不会出现更改。除非有人伪造假房产证,但这种证显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外,房地产证相当于“旧版证”,而不动产登记证是进行交易后重新更换的新版证,同一套房子不会有两张证书同时存在的可能。将其对比“哪张有效”,前提条件就是错的。
辟谣3 “土豪”房产都能写进一本证上?
官方回应:不同位置房产仍是一房一证
有网传文章还分析了不动产登记带来的便捷,其中有说法称:“致‘土豪’:不动产登记后几套房子领一张证就行。”
对于这种“多处房产登记在一个不动产权证上”的说法,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不动产权登记强调以“宗地”为单位,也就是说,只有在同一宗地上的房产才可申请登记在一个不动产权证上。如果两套房子的宗地信息不同,还是需要登记在不同的不动产权证上。就是说,市民买房仍然是“一房一证”。